杨硕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担任陕西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执业于陕西省司法厅直属的律师所。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年来,长期任职多个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还受聘于中国律法网、找法网等大型知名网站的特邀律师,并多次参加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前的征求意见工作。执业期间,始终坚持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己任、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把丰富的专业知识、娴熟的诉讼经验和独特的办案技巧完美结合,获得了极高的胜诉率,为社会各界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赏和认同,成功代理多起具有较大影响的刑事和经济案件,并被多家媒体所关注,多次获得市、区司法局的嘉奖,还被市级政法委聘请为终身法律顾问、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金牌调解组专家成员、社会治安和管理工作巡查监督员。 本律师特别擅长: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重大财产纠纷、损害赔偿等疑难的经济案件和刑事大案的辩护以及受聘企业的法律顾问,对于诉讼标的大的经济案件可以风险代理,同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忠虎。 委托代理人:梁知博,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兴平市环保节能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钱春莲,该研究所所长。 委托代理人:孙雁林。 委托代理人:杨硕,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高伟。 委托代理人:杨硕,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王忠虎因与被上诉人兴平市环保节能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高伟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陕04民初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保平,男,汉族,1975年9月12日出生,住陕西省宜川县街道办中山街社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涛,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京,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兴平市永泰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咸阳市兴平市莽山路西侧公园。 法定代表人:杜召科,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硕,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勇,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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