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愈律师执业十余年来,办理经济、民事、刑事、仲裁及非诉讼律师业务数百件,业务涉及民事、经济、刑事、行政、金融、房地产、证券、期货、航空等诸多领域。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处理技巧,担任过多家大型企业以及著名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
王愈律师熟悉经济类法律、法规,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具有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辅助决策能力,擅长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确保目标的实现。多年来始终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遵循廉洁自律,博学务实,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全心全意的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王愈律师及其律师团队愿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原告:西安市曲江新区隆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以西雁南五路以南商通大道以北曲江国际大厦第1幢1单元15层11502号房。 法定代表人:李乔林,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愈,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安千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318号鑫龙大厦5层506室。 法定代表人:桑兴堂,职务不详。 原告西安市曲江新区隆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西安千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西安市曲江新
原告:旺苍县乐鑫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法定代表人:柳俊奇,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现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负责人:何国平,该分公司经理。 被告: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 法定代表人:楼仲世,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继斌,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愈,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法定代表人:朱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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