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荣律师是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专一追债,因为专一、所以专业,因为专业,所以卓越,执业二十多年来,办理了多件债权债务案件,经过二十年的磨砺,积累了丰富的追债经验。
清债范围:包括工程款、货款、借款、加工费、租赁费、劳务费等商务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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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广东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87号716房。 法定代表人:高文远,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勇,北京市六合金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煜,北京市六合金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广东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逸翠尚府北区2栋6单元5层60501/60502室。 负责人:杨广辉,该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培荣,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刚良,男,1959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培荣,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张成双,男,1968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理论,陕西润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步青,北京市博儒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陕西午时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自强东路1040号1栋1306室。 法定代表人:李步远,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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