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律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执业于陕西省司法厅直属的陕西连邦律师所,系陕西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4年2月12日开始正式执业,主要擅长合同纠纷、民商事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公司、企业法律事务、企业法律培训,担任过大型建筑公司、金融企业、著名外资企业及基层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2018年和2019年代理知名资源类企业在最高人民法院股权转让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复议等案件,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赞誉。
原告: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新区舜天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1412195919。 法定代表人:钱春余,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小峰,男,陕西普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扬,女,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恒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475号恒泰商务中心5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23114549E。 法定代表人:马军,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庆茂,男,陕西
上诉人(一审原告):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远俊,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蝶,浙江康而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钮瑞西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6幢15303室。 法定代表人:KELVINYINKANGHU,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杨,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海,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
上诉人(原审被告):曹某某,女,1967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住新疆哈密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忠文,男,1970年5月3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国强,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西安千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 法定代表人:唐易玲,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汉华,男,1982年2月5日出生,汉族,该公司业务经理,现住西安市莲湖区。 上诉人曹某某因与被上诉人王忠文、西安千户房地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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